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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考研招生简章
来源: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2010-10-29 【字体:小 大】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2011年硕士生招生简章 北京市9818信箱 邮编:100029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以下简称“核地研院”)始建于1959年,是目前国内唯一以铀矿地质研究为主的多学科综合性科研单位。下设7个研究所(地质矿产研究所、遥感技术应用研究所、分析测试研究所、环境工程研究所、物化探研究所、仪器研究所、科技信息研究所)、2个民品开发公司,并建有遥感信息与图像分析技术重点实验室和部级核工业地质分析测试中心。
  核地研院是全国核地质科学研究中心,不仅拥有一支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的科技骨干队伍,而且拥有百余套国际先进科研设备。先后有50多人分别获得国防科技工业“511”人才、中核集团“111”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部级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等荣誉称号。核地研院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建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地质勘查甲级(区域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遥感地质勘查、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证书,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矿产资源评价、工程勘查、环境监测、分析测试、城市规划和放射性仪器研发能力。在铀矿地质、遥感技术应用、放射性废物处置、物化探技术方法和仪器研制、分析测试和物质检测与应用技术等研究领域,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级奖31项,省部级奖420项,与4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建立了广泛友好的科技交流和双边合作关系。
  核地研院拥有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工作学习条件,是青年人发挥聪明才智的理想场所。热忱欢迎有志青年报考我院攻读学位。

  2011年硕士生招生说明
  一、招生人数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面向全国招生。2011年计划 招收6名硕士研究生,各专业之间名额可相互调配。具体专业设置及考试科目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
  2、身心健康,符合本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推免生接收
  本院接收推免生。凡取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可与本院人教处联系,在规定时间内来院面试。面试合格者,本院可向该生所在学校发出接收函。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网上交费和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于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报名并照相。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18日至24日(每天9:00-22:00)。
  3.网上报名时需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
  凡报考我院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北京化工大学报名点报名,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就近报名点报名,并按照报名点要求照相。
  五、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网上填报报考信息后,我院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复试时将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
  硕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同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初试科目见附件1。
  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及复试要求请登陆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网上查询。
  七、体检
  复试时考生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我院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择优录取,录取名单见我院网站通知;对于达到全国录取分数线而未被我院录取者,我院将积极帮助考生联系和落实调剂单位。
  九、说明
  我院招收的硕士生学制为三年,不收学费。硕士生在学期间享受600元/月的助学金,开题后另有其它补贴。
  我院招收的研究生为非定向生,毕业后“双向选择”,在学期间表现突出者可留院工作。
  十、我院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北京市9818信箱 邮编:100029
  联系人:徐燕燕
  电话:010 - 64960457
  传真:010 - 64917143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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